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危害亦是有目共睹,可說廣涉政經民生方方面面,然而毒瘤不會一天養成,且需有生存土壤,公安、政法等國家公職人員、地方官員保護傘便是滋養毒瘤的理想土壤。內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屢屢強調要深挖保護傘,打傘破網,剷除土壤,原因就在這裏,只是想徹底剷乾淨又談何容易。
中央政法委日前公布四川雅安市一宗涉及45人的黑惡團夥案,揭發該團夥形成於10多年前,期間通過開設賭場、強索賭債、徵收高額利息等方式非法獲利逾億元,更以各種酷刑手段逼迫他人就範,譬如讓受害人吞下魚鈎,反覆拉扯魚線進行折磨,或是實施電擊、活埋等。該團夥橫行已久,罪行纍纍而無所顧忌,原因是有多名公職人員為之充當保護傘,當中更有時任雅安市公安局一名常務副局長,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團夥首腦等人逃避當局查禁打探消息及尋求疏通關照,並從中受賄。
涉案保護傘還包括該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及市局警衞支隊原支隊長、轄下某公安分局原局長等人,亦再度印證了內地社會「警黑一家親」的那句老話。正如該省綿陽市近日披露的又一宗涉黑壟斷市場案,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名政委亦淪為通風報信、為黑社會主腦出謀劃策應對偵查的保護傘,當然好處也沒少拿,懷疑受賄金額達60餘萬元;更不堪的是,該名從警近40年的老公安,還曾因破案有功獲得「全國公安百佳刑警」榮譽,最終仍沒能守住底線。
事實上,類似警界英模、功臣墮落的例子還有很多,一些地方更有幾任公安局接力充當保護傘,與黑惡勢力打成一片,又是把酒言歡,又是稱兄道弟,關鍵時候更能為對方撐腰站台、掩罪毀證,或及時通風報信,協助對方潛逃,估計都是看在錢的份上。都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公安系統更是內鬼頻生,以致普通警員亦可單獨或成群結隊充當黑惡保護傘,甚至發生涉及一、二百人的腐敗窩案,公然庇黑護惡,怎就這麼容易墮落?身為執法者的責任在哪裏?
黑惡勢力欺行霸市,魚肉百姓,給經濟社會秩序帶來嚴重破壞,甚至會侵蝕政府執政根基,必須及時剷除,只是剷除工作須有人落力去做才行,公安執法人員無疑是主要力量,及需要整個政法隊伍及相關職能機構多方協作,否則已近尾聲的掃黑除惡行動如何收官或將是個問題。正如當局所說,不少政法幹警因長期高強度、超負荷工作而積勞成疾,兩年多來數百人負傷或犧牲,付出固然值得肯定,然而涉黑惡保護傘愈查愈多、屢現腐敗窩案亦是不爭的事實,當局應如何打破這個「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