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原料「零關稅」不得運出海南

【本報綜合報道】海關總署昨日公布,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原料「零關稅」將於今日開始實施。符合資格的企業進口生產原料時可免繳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相關原料僅限海南相關企業使用,不得轉讓或運出海南。

海關總署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原輔料海關監管辦法(試行)》,對島內企業在生產加工活動或服務貿易過程中,消耗的原輔料,實行「零關稅」正面清單管理,相關清單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製發。有關企業需設立專用電子帳冊,以便追查原料流向,企業需對相關紀錄負責,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新規規定零關稅原料需在島內企業自用,若企業破產等原因,需轉讓或出口,需補繳稅款和辦理海關手續。該原料製成的貨品若需出口至其他地方,亦需補繳相應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