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通報,該院近日一審宣判一宗涉黑「套路貸」案件,涉案金額達2.5億(人民幣‧下同,約2.9億港元),黑社會頭目陳禮豐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350萬元(約418萬港元)。
法院審理查明,陳禮豐等人在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間,以「無抵押、下款快」為誘餌,吸引他人在其引流網站註冊訊息,並以「需審核身份」為藉口,讓受害人上傳手機通訊錄和服務密碼等,不斷通過惡意疊高貸款人的債務,騙取受害人財產。
受害人在貸款到期後,該黑社會組織則會滋擾、辱罵借款人,強行索要虛高的債務。法院認為,陳禮豐為首的犯罪集團,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侵犯公民財產、人身權利,遂作上述判決。其餘59名被告則分別判處監禁1年6個月至17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