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工業大學幹部陳賢鴻今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至10月21日,陳賢鴻因犯貪污和受賄罪,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約35.3萬港元)。
內媒昨日報道陳賢鴻的犯案細節,最初是用公款帶全家出遊,其後愈貪愈多。從2016年起至今,陳賢鴻非法佔有公款約214.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52.9萬港元)。
報道又指,任職職膜分離與水科學技術中心主任助理兼辦公室主任的陳賢鴻,利用職務之便,將父母、妻子、小姨子和3歲兒子編造為浙工大的外聘人員,並偽造因公出差材料,將一家人外出旅遊的機票、住宿等費用全部報銷。另在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他通過多次虛構44名在校學生為中心提供勞務,向他們發放勞務費,再將錢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