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2005年以來,賀×江成立多間公司、招攬曾令波等25名社會閒散人員,從事犯罪活動,謀取經濟利益,將所得部分財錢用於維繫組織成員發展以及從事犯罪活動,從而實現以黑護商、以商養黑。賀×江曾對其中8名團夥成員進行集中訓練兩個月,再將他們分派到其控制的項目工地,參與其公司項目的違法拆遷。
該團夥從事30宗犯罪活動,有14宗涉及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非法獲利近1億元人民幣(約1.1億港元)。
黑龍江一日審38宗涉黑案
此外,黑龍江高院昨通報,該省當天共22間法院集中審理宣判38宗涉黑、涉惡、涉保護傘案件,227人獲刑,其中最高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