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南新鄉市一對父子早年舉報貪官,引發貪官兒子上門鬧事,父子期間將對方殺死,隨後各被判死緩;父子家屬堅稱當時是正當防衞,為此申訴多年。省檢察院上周二頒報通知,認為原審證據充分,駁回家屬上訴請求。
張好峰父子是封丘縣曹崗鄉清河集村居民,2009年舉報時任村支書貪污,村支書之子許振軍隨後在7月2日帶人上門報復。到7月19日晚上,許再度闖入張家,雙方在院內發生衝突,期間許被斬中要害死亡。
新鄉中院、河南高院事後均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氏父子死緩。張好峰的妻子常衞雲在2019年3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案件交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覆查。
檢察院認為,被告家屬由「許振軍再度闖入民宅」推斷「對方將實施暴力違法犯罪行為」並不充分,故並非正當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