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竊疑犯帳戶消費4.3萬

江西宜春市奉新縣55歲女子羅細妹因涉嫌開設賭場等5項罪名,遭銅鼓縣檢察院起訴。案件仍在審理階段,惟羅的女兒黃燕發現母親銀行帳戶內的存款不翼而飛,從而揭發一名陳姓辦案警員監守自盜。陳某現已被刑事拘留,黃燕前日從宜春高安市公安局領回約部分款項,仍追討餘款。

內媒報道,羅細妹去年8月因涉嫌開設賭場被警方拘捕,至今年8月25日,銅鼓縣檢察院將案件起訴至銅鼓縣人民法院,羅被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騙取貸款、容留他人吸毒及容留賣淫的罪名,至今仍被羈押在豐城市看守所。

事主手機現異動惹疑

惟黃燕發現,母親被羈押的一年多期間內,銀行戶口內約9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0.8萬港元)陸續被轉移到微信帳戶,且部分用於花費,於是報警。據家屬翻查消費紀錄發現,有人用羅細妹的手機微信支付功能,購買牙膏、衞生巾等人用品,以及生菜、牛肉等食物。

羅女的手機是證物,被扣押在辦案機關中,她被羈押不可能有手機微信支出,家屬質疑是辦案人員所為,遂展開申訴。

今年9月12日,奉新縣政法委通報,該縣公安局民警陳×盜用羅細妹的微信密碼消費,涉嫌犯罪,已由宜春市公安局指定高安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同月15日,宜春高安市公安局民警通知黃燕,警方已將此案立為盜竊案偵查。

暫時只討回部分款項

黃燕透露,警方前日只退還之前被挪用的3.6萬元(約4.3萬港元),羅細妹戶口內尚有的約5.4萬元(約6.5萬港元),則需待案件移交至法院後方可處置。內媒曾就此事多次致電高安市公安局政工科及該案辦案民警,查詢為何餘款不能全部歸還給黃燕,但未獲回應。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