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案8人獲刑 兩主謀死緩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宣判一宗涉黑案,8名被告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罪名,分別獲刑。其中主謀余斌和洪谷鏈被判處死緩;骨幹成員洪賢實被判有期徒刑16年半;其餘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至14年不等。

曾於夜總會衝突釀一死

法院指,余斌從2000年起,為牟取非法利益,積極招攬人員組織黑社會。該組織長期在陽江市城區及周邊郊區開設賭場、從事非法高利放貸,敲詐勒索等,以聚斂錢財。余等人更向東平碼頭的魚販收取保護費,至少兩名魚販因拒交而被打傷。在2004年11月5日,8被告又在夜總會與他人發生衝突,導致一名男子當場死亡。

法院認為,該組織成員眾多,通過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欺壓群眾,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及社會秩序。余斌作為組織領導者,應對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責任,遂根據各人犯罪性質和情節,作出上述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