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市寶馬煤礦16年12月3日發生氣體爆炸事故,造成32死20傷。事故涉及的9宗刑事案件昨日分別在赤峰市多間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22名事故責任人及10名相關職務犯罪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至15年不等。(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