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慶生豪飲花14萬 耗光父積蓄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市靜安區一名95後石姓女子,早前提前慶祝生日,在當地一間卡拉OK包廂內,豪點一瓶有「干邑之王」之稱、價值49,800元(人民幣•下同,約59,155港元)的人頭馬「路易十三」名酒,以及150瓶每瓶收398元(約473港元)的香檳,合共消費約12萬元(約14.3萬港元)。最終石女因沒錢埋單,不但令父親多年積蓄賠光,更因犯詐騙罪而負上刑責。

靜安區檢察院檢察官指出,石女家境一般,今年5月20日卻以辦生日派對名義,與3名女性朋友在該卡拉OK內瘋狂消費,在享用完名酒及生日蛋糕後,更把150瓶香檳全部噴灑在包廂內。卡拉OK陶姓負責人表示,石女是該店常客,加上有關酒水均是提前預訂,直至結帳時,才發現她們無法支付費用,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發現石女實際的生日在8月,以慶祝生日為由,提前預訂酒水,且沒有帶足夠金錢,加上其父母均是普通工人,其家庭也沒能力讓她奢侈消費。

無錢埋單 裁定詐騙

檢察官認為,石女提前預訂生日派對酒水套餐,令商家誤認她有相應消費能力,事後無法支付,反映石女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依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雖然石父向卡拉OK退還逾4萬元(約4.8萬港元)酒水成本,惟案件近日在靜安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法官仍認定石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罰款5,000元(約5,939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