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中證監通報12案例 嚴懲金融犯罪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及中國證監會昨日召開聯合發布會,公布近年金融證券領域違法犯罪,通報12宗證券違法犯罪典型案例,會上強調查處不法行為,絕不手軟。

罰款金額逾229億元

數據顯示,從2017年至今年9月為止,全國檢察機關合共逮捕各類證券期貨犯罪302人,起訴342人,其中今年共逮捕102人,起訴98人,同比上升15%和27%。自十九大以來,中證監共作出810宗行政處罰、82宗市場禁入決定、罰款金額達193.04億元人民幣(約229.1億港元)。

12宗典型案例,分別涉及6宗刑事犯罪及6宗行政違法。在刑事犯罪案中,包括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欺詐發行債券、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操縱證券市場案;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案;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及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案等。6宗行政違法典型案例覆蓋了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法、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方面,涉及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私募基金管理人。

最高檢檢委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指出,從近年辦理的案件類型而言,涉及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證券交易環節的犯罪相對較多,佔65.7%;惟今年以來,受理的欺詐發行、違規披露等涉上市公司犯罪案件明顯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