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男生 病故17年未能火化

上海同濟大學二年級學生李奇樂,17年前因病逝世,但由於家人欠醫院1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4.1萬港元)醫藥費,一直未獲院方發出死亡證明。經多年官司後,李男母親才取得證明,但存放遺體的殯儀館卻要求繳交多年的冷凍保管費20萬元(約23.5萬港元),惟李母因年事已高,無力支付費用。時至今日,李奇樂依然未能火化入土。

曾為醫藥費 家屬遭提告

事發於2003年,李奇樂因急性重症胰腺炎,在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治療50多天後,不敵病魔去世。其父母此前已為兒子繳交40萬元(約47萬港元)的醫藥費,但院方因家屬未完全繳付所有費用,以「未繳交醫藥費」為由拒絕為死者開立死亡證明。醫院更一度因欠款為由,將李男家屬告上法庭。而李的遺體經幾次轉移後,便一直擱置在寶山殯儀館。

經歷多年官司,李父在2016年去世,而李母胡月琴在2018年在上海市衞健委協助下,才得以為兒子辦理死亡證明。至2019年1月,李母雖在當地派出所取得死亡殯葬證,但殯儀館要求先支付遺體存放所產生的費用,需繳納後才安排火化。惟李母因年事已高,根本無能力承擔費用。

李母認為,冷凍保管費是因為醫院一直不肯提供死亡證明所造成,應由院方承擔。有內地律師亦表明,醫院在患者去世後,有義務向家屬提供死亡證明等資料;但新華醫院違反規定,有關費用理應由醫院承擔。

有內地傳媒記者前日致電新華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對方拒絕回應事件,指待上報領導後,院方將會發布統一回應,惟暫未定下相關發布方式及平台。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