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屢現虐童案 保護機制太不堪

內地屢現駭人虐童案,情節手段之惡毒、心態之冷血麻木令人憤怒,何止沒有人性,簡直是禽獸不如。暴行不絕的背後,凸顯內地兒童保護機制的脆弱不堪,既無專門的兒童保護法,社會各救助環節亦存在嚴重配套不足,亟待完善加強。

遼寧撫順市近日驚揭一名6歲女童慘遭生母及其同居男友瘋狂施虐,時間長達數月,包括睡地磚、不給蓋被、長跪洗衣板、吞煙頭、吃貓糧貓屎等;這還不算,女童更被用煙頭燙、打火機燒嘴、鋼針拮腿、鐵鉗拔牙、滾水淋頭,以致全身數十處骨折,幾被虐死。二人這才慌忙將女童送院救治,所幸最終性命得保,惟女童恐將留下多處身體殘疾,頭部亦無法再長出頭髮,生父及外婆對此深感自責,施虐二人則已被刑拘及批捕,待女童傷情鑑定後開庭審理。

手段殘酷 令人髮指

此事不禁讓人想起此前黑龍江佳木斯市的4歲女童受虐案,同樣是各種令人髮指的施虐手段,女童同樣被折磨至遍體鱗傷、性命垂危,只不過那次的施虐者換成了女童的生父與繼母。該類案件似乎都有一個特點,就是施虐者多以繼父母或一方的同居對象為主,但身為監護人的生父母通常也會參與其中,或是任由暴行發生,從而令一些「後爹後媽」可以更加肆無忌憚地虐待兒童,故在後期審決時,司法機關不應簡單地只憑「誰打得多、誰打得少」或「誰下手重、誰下手輕」進行量刑,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性質其實更惡劣。

當然,不少虐童案中的親生父母等監護人下起手來亦會叫人不寒而慄,像陝西寶雞早前就有獸父反覆將兩歲大的親生兒子掟死在梳化上;四川成都則有一歲幼兒被親母虐打至送進醫院深切治療部搶救;江西上饒更有男童遭父母聯手虐打致死,並欲偷偷埋屍。事實上,曾有內媒調查指出,眾多虐童案中「後爹後媽」並非虐童、家暴的主力軍,反倒是親生父母佔極大比例,故而社會各界一直呼籲當局加重虐童案的刑責,因為此舉實在嚴重違背人性。

重懲施虐者或可起到一定社會阻嚇作用,但那畢竟屬於亡羊補牢之舉,如何做到防患於未然,或是在每次暴行初見端倪時就能夠有效制止,更形重要。綜觀眾多虐童案,通常具有長時間施暴的特性,過程中為甚麼總是無人發現,包括左鄰右里、社區、親友、學校、醫院等等,當真虐童行為都能那麽隱蔽嗎?為甚麽在一些西方國家可以形成全民保護兒童的共識,以及在法律層面落實舉報虐童責任,而中國卻做不到?而像美國設立的兒童福利局,可以隨時解救受害兒童及為他們提供各種切實庇護,乃至由國家監護撫養,這些措施無不值得當局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