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工程報大數 4人受查保釋

【本報綜合報道】台鐵新竹新豐車站改建工程爆發弊案,台北工務段的前段長、承建商等人涉嫌單方面中止合約,隨後沒有扣除已經施工的款項,以不實預算書進行招標,使新廠商獲利逾五百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一百三十七萬港元)。台北地檢署前日約談四名涉案人員,隨後各獲准以各三十萬元(約八萬二千港元)保釋。

新廠商獲利137萬元

台鐵局現任台鐵局電務處長周祖德、工程承辦人林昭正、監督工程的建築師盧星宏、華盛營造董事長蘇成達,四人被有關部門約談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接獲舉報,台鐵二○○八年在台鐵捷運化計劃的改建工程中,與國恭營造公司解除合約,隨後華盛營造公司以一億元(約二千七百萬港元)中標。

四人被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經辦公用工程浮報價額等罪嫌,他們明知前一間公司已開始施工,但又未減去已建好部分的費用重新投標,令後者公司獲得巨額利潤。檢方除約談四名涉案人,另約談十一名證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