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前副市長邱進寶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前日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邱被控收受巨額財物,其中逾四千萬元(約四千七百萬港元)是下屬所送,另有逾九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一億港元)財產來歷不明,他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案件擇期宣判。案情指,二○○四年八月至二○一九年四月,邱進寶先後擔任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區委副書記及區長、烏拉特中旗旗委書記、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黨委書記、巴彥淖爾市副市長、河灌總局局長、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副巡視員。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受賄。
檢方提請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邱的刑事責任。一審期間,控辯雙方在庭上舉證、質證。當日,內蒙古自治區、市紀委等多名官員到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