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法官自殺亡

湖北省高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忠斌,前日下午被發現在法院綜合樓一辦公室內自殺身亡。他分管刑事審判,三日前曾主持高院掃黑除惡相關工作約談會,而十日前中央巡視組進駐該省。其自殺引起關注。

長期服藥 排除屬刑案

據高院通報,張忠斌身患疾病,長期服藥,警方已排除為刑事案件。消息指,當日上午張忠斌曾被上級找去談話,其後午間獲熟人邀請一起吃飯,但其一反常態支支吾吾,沒有接受邀請。工作人員下午到辦公室敲門未獲回應,開門發現他已自殺。

有內地傳媒引述省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指省法院在上周五召開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審判執行工作約談會,由張主持會議,通報當局在上月底前受理涉黑涉惡案件,對執行到位率較低的七個中院主要領導進行集體約談,提及包括有關審判、執行工作的主要統計指標和排位情況。

法院內部人士稱,事件令人意外,相關領導已介入調查。省高院大門的保安稱,前日下午有多輛警車和救護車駛進省高院。另有網民指,大約十天前,中共中央巡視組才進駐湖北省,惟進駐不久就發生上述事故,令人回想起二十多年前,即上世紀九十年代湖北基層法院出現集體腐敗的情況。但亦有人呼籲網友不要胡亂揣測,應待官方公布其自殺原因。

公開資料顯示,張現年五十三歲,一九九○年起進入湖北司法系統工作,歷任荊州中院副院長、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長、庭長;二○一五年任宜昌市中院院長;前年獲任省高院副院長。

曾審理河南第一貪案

張在任職荊州期間,曾以審判長身份,審判「河南第一貪」案。前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有傑,被控在一九九四年至二○○五年,利用其職務之便,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徵用土地、工程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共收受賄賂六百三十四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七百四十五萬港元),另有七百五十六萬元(約八百八十九萬港元)財產來源不明,最終被判死緩。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