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農委四名幹部早前因涉貪獲刑,其中農委蔬菜協會理事長范春榮刑滿出獄後,投訴曾遭嚴刑逼供,包括冬天開冷氣以及剝奪睡眠時間。范春榮今年八月提出申訴,遭省高院駁回;惟他上周六稱正準備材料,近日會再提訴訟。
范春榮等人被指在二○○九年至二○一二年間,利用自身職務便利,申報虛構農業科技項目、簽訂虛假承租協議、虛增資產等,貪污公款約七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八十一萬港元);其後再以虛列支出、虛開發票等形式,在二○一二年年底套取兩萬元(約二點三萬港元)資金。公訴機關稱,確認四人當天均在單位辦公室分贓,法院予以採納。
惟四被告二○一八年上訴時表示,事發當日其中三人都不在檢方所指的「分贓現場」:范春榮因右腳骨折正在家休養,另一人退休在家,一人外出到河南公幹。他們曾要求申請證人出庭,但未被允許。及後市中院以部分事實不清為由批准減刑,判有期徒刑兩年五個月,惟上述不在場證供未被採納。四人服刑至一九年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