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已成為內地平反冤假錯案、最終宣判每位冤獄受害者無罪的標準用語。既然如此,當初為何又能成功製造出一樁樁冤獄?口喊依法辦案,私底下卻大搞插贓嫁禍、屈打成招等手段,公檢法乃至地方政府官員領導皆可淪為冤獄製造者,輕而易舉達致枉法濫權,公平正義的社會何時才能實現?
十九年前,時任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的李金奎,被指涉嫌指使胞弟李金泉等人潛入當地公安醫院砍殺與李家曾有過節的一對夫婦,該案其後更升格為反黑專案,兩兄弟終被以不同罪名同遭判處一年半刑期,亦從此踏上伸冤舉報之旅。直至中央掃黑除惡第十四督導組去年進駐安徽,重啟調查後方知這是一起插贓嫁禍在前,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在後的冤案,終於還了兩兄弟清白。
如今知道,本案真正主謀乃當地一間藥業公司的負責人,實因被砍者與自家有過節,當初才僱兇犯案,並且通過一名治安大隊民警成功嫁禍於李家兄弟;後者因遭受辦案人員毆打、威脅、不給吃喝休息等酷刑手段而被迫作出有罪供述,以及攀咬出十多名無辜之人。為防事情敗露,該名主謀又找到時任太和縣縣長以及時任縣公安局副局長,以求與案件撇清關係,為此也沒有少給對方好處。
據指此案當年就遭來自多省的數十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上書反映情況,亦使得該宗所謂的反黑大案以草草收場告終,十多名被攀咬出來的嫌犯皆獲當庭釋放,惟李家兄弟並未遭放過,還是被判了罪。想想也是可怕,堂堂反貪局副局長亦可輕易遭人栽贓陷害,讓普通百姓坐冤獄豈不更是易如反掌?故而面對近年一宗接一宗平反的冤假錯案,真不知應該感到高興還是難過。
話又得說回來,所謂「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任你官員還是普通民眾,又有幾人能扛得住大刑伺候?真想冤枉你,基本上都逃不了。由此更可推斷出,冤假錯案最終能被平反昭雪的機率應該很低,首先得想方設法讓冤案為世人知曉,為此又需要受害者具備長期抗爭的意志力和條件,以及將事件搞大的能力,乃至成功引起中央關注,然而中央又有多少精力或機會去關注每一起冤假錯案?
地方上亦是如此,畢竟這些冤獄都是他們或他們的前任搞出來的,大家都是同一個系統,利害關係可謂千絲萬縷、盤根錯節,翻案就是給自己掘墓,所以要求「刀刃向內、刮骨療毒」根本做不到,以致舊有的冤案沒翻出多少,一些地方又在頻繁製造新的冤案,湖南張家界某派出所所長近日就被踢爆公然索賄,稱辦案就是為錢,有錢就能撤案,沒錢的豈非又要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