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la充電須收費 超時可罰492元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電動車生產商特斯拉(Tesla)台灣分部前日宣布,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從周四凌晨開始,司機使用充電站將需付費,費用隨着位置與時間有所不同。而充完電仍霸佔車位的車主,將被收取最高每小時一千八百元(新台幣‧下同,約四百九十二港元)的超時佔用費。

台灣特斯拉發布新聞稿指,預計於今年達成全台灣共計二十五座超級充電站,也將於上述時間開始收取超級充電的使用費,費用以每度七至十二元(約一點九元至三點三港元)浮動計價,依各站點位置與使用時間有所差異。

惟有網民就新措施表示不滿,有人認為收費本身已令人覺得難以接受,超時罰款更令人覺得被規管,「享用服務還要被催促」、「為甚麼不新增按時收費呢,公平一點呢」、「大公司不改善車的安全性能,反倒收車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