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道】山西省紀委監委近日通報稱,晉中市榆次區前區委常委、宣傳部長馬志宏涉以權謀私、大搞權色交易、權錢交易,收受賄絡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省紀委監委將沒收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所涉問題和財物移送檢方審查起訴。
省紀委監委上周三通報稱,馬志宏漠視群眾利益,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違規收受禮金;把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插手干預企業工程分配;侵佔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利用分管城建、工程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報稱,他的行為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
資料顯示,現年五十四歲的馬志宏是山西和順人,一九八四年九月參加工作,曾擔任榆次區北田鎮黨委書記、區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榆次區副區長、榆次區委常委和區宣傳部長等職務。直到上月,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