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女警偽造文書 判緩刑

台北市捷運警察隊一名張姓女警,早前被揭發私下請人刻製某商家印章,藉此偽造收據,從二○一七年十月起向隊部領取「誤餐費」卅八次,涉額四千五百六十元新台幣(約一千二百四十一港元)。案件近日在士林地方法院審訊,張女犯偽造文書罪,被判囚四個月,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