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人民法院近日就一宗涉黑案件一審宣判,十六名被告因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枝等罪,分別獲刑。其中,主犯陳軍更被判處死緩。內媒披露,陳軍為人囂張,在該市為非作歹,曾多次入獄卻不悔改,但四年前出獄時,竟組織手下在看守所門外燒炮仗慶祝,又揚言要對市內的黑勢力「重新洗牌」。
案情指,陳軍在洪湖市混迹多年,是當地聲名狼藉的涉毒黑老大。在一九九五年至二○一五年期間,先後因犯流氓、盜竊、尋釁滋事等罪獲刑。在二○一六年出獄後,他仍不思悔改,與案中其他被告重新建立涉黑組織,並擁槍自重,長期控制市內的「毒品市場」。
經查,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該組織共販賣約三點八公斤麻古和一點二公斤冰毒,獲利逾三百萬元人民幣(約三百四十七萬港元),收入全部供組織成員吸毒用。
除了販賣毒品,該組織又長期利用恐嚇、毆打等手段打壓其他組織,涉及至少一宗故意傷害和三宗尋釁滋事案,共造成三人受傷。其中,陳軍二○一八年時指揮手下,利用GPS定位搜尋多年前曾結怨的周某行蹤,其後將周某砍至重傷。事件驚動警方介入調查後,該組織終浮出水面。
陳軍及其手下犯下罪行多不勝數,檢方去年把案情整理成共逾廿萬字、四百多頁文件,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後,引起輿論哄動。根據法院日前公開的一審宣判文件顯示,陳軍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次被告劉某被判無期徒刑;其餘十四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廿年不等。各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未提出上訴。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