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公安局長庇黑判囚8年半

【本報綜合報道】安徽蚌埠市公安局前副調研員邵杰偉為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一案,近日在淮上區法院一審宣判。邵杰偉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受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半,罰款八十萬元人民幣(約九十二萬港元)。

法院指出,邵杰偉在擔任懷遠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黨委書記兼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三千美元(約二萬三千四百港元)和二百八十九萬八千元人民幣(約三百卅三萬港元),包庇、縱容劉氏兄弟的涉黑組織;又在二○○○至二○一九年期間,為劉氏兄弟在承攬工程、職務晉升、案件處理等方面牟取利益。

據悉,劉氏兄弟涉黑案曾是中紀委、全國掃黑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大涉黑案件,該組織犯下多項罪行,成員被判囚廿年至廿五年不等。劉氏兄弟被判刑後,有關部門查出有六十名公職人員充當他們的保護傘,而邵杰偉只是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