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是現代化治理重大舉措
會議強調,制訂出台《條例》,是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要求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的組成人員,要帶頭執行黨章和《條例》等黨內法規,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廣大黨員亦要確保《條例》精神和要求落實到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
內媒分析指出,《黨章》亦對中央委員會的產生和運作有所規定,訂明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名額由大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