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獲保護傘 內蒙古殺人犯 逍遙25載 入黨做貪官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男子巴圖孟和,近日被揭發曾因殺人獲刑十五年,卻未有服刑,之後更當選為薩如拉塔的拉嘎查(村主任)及人大代表,但最終因貪污罪成獲刑三年。法院事後決定數罪併罰,判他入獄十五年,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十三萬港元),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事件曝光,內地網民指這是孫小果案翻版,指其背後有黑手保護。

內媒近日報道在一九九二年,時年十七歲的巴圖孟和與友人白永春因打麻雀發生口角。法院審理查明,巴圖孟和當時被白男多次掌摑,於是持刀向對方的胸部和右肩上捅了三刀,隨後與同伴將白男送院,再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白永春因心臟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巴圖孟和因未滿十八歲,故意殺人罪成,只獲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一紙證明書代替坐牢

死者的母親韓杰一直認為案件是輕判,更懷疑因巴圖孟和的母親為陳巴爾虎旗計生辦的幹部,父親的親屬在當地人大或政府任職,因此可打通關係,令殺人犯獲輕判,找相關部門申訴。更令韓杰不忿的是,巴圖孟和從未進監獄服刑。至二○○七年五月十三日,巴圖孟和與母親再到看守所並提供當年的判決書,看守所一名內勤人員據此開具《刑滿釋放證明書》,巴圖孟和的十五年刑期僅憑「一紙」服刑完畢。其家屬解釋,巴圖孟和因患有腎炎辦理保外就醫手續,但未有透露具體期限。

前年因多罪判囚15年

巴圖孟和在二○○八年六月起於拉塔拉嘎查任會計及村主任,其後成為中共黨員,二○一二年當選為陳巴爾虎旗人大代表。直至三年前,他因擔任村主任期間貪污,騙取草原生態獎補資金二十四萬五千餘元(約二十八萬港元),侵吞嘎查集體草場草原生態獎補資金二十八萬二千元(約三十二萬港元)受查。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前年裁定,他犯故意殺人罪、貪污罪成,數罪併罰,刑期至二○三二年四月十日止。

事件曝光引輿論嘩然,不少人認為殺人犯免死,且不用入獄是因有保護傘。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昨日指,已派出工作組調查,稍後對外公布調查情況,將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