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中地檢署日前起訴兩男一女,他們涉嫌於去年九月至十月期間,對同居女屋主的十歲女兒施虐,包括猥褻、掌摑、逼吃貓飼料,甚至拿線香燙女童手腳,把女童頭部猛撼牆等,還威脅女童不得告訴母親和老師。檢方控告三人妨害幼童發育、恐嚇罪,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台媒昨日報道,女童生長在單親家庭,原與陳姓單親母親同住。陳女因工作等原因甚少在家,故委託同屋借住的三十歲葉姓男子、與其妻子和弟弟幫忙照顧女兒。葉男等人接連多次凌虐女童,不但用力拉扯女童頭部撞牆,使木製牆壁留下大洞,又命令其高舉椅子半蹲,還強迫女童吃貓飼料、蒜頭、洋葱等。
據悉,葉妻曾因不滿女童嘔吐,竟與葉男之弟以線香燙傷女童手、腳;葉弟更曾在電單車上猥褻女童下體。葉男等人多次威脅女童,若敢將受虐之事告知母親或其他人,將會遭更殘酷的虐待。加上女童之母甚少回家,一直未發現女兒受虐。最後女童所讀學校的老師,發現女童身上滿是傷痕。老師經多次誘導後,女童才吐露真相。老師再把女童受虐慘況告知陳女,終揭發三人暴行。
事後警方介入調查,揭發葉男曾有盜竊及欺詐前科,更曾因強姦案,一審被判刑,目前仍在上訴,等候二審判決。
檢方認為,三人輪流凌虐女童長達一個月,事後仍相互推卸責任;更辯稱是行使「管教權」,只是對女童進行體罰;三人惡行重大且無悔意,須從重量刑;葉弟另被加控強制猥褻罪。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