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南衡陽市祁東縣一名未滿十二歲的周姓女學生,去年離家出走後被誘騙至卡拉OK擔任陪酒伴唱,至少遭四人強姦,警方隨後逮捕六名涉案人員。祁東縣法院周二就案件判刑,以犯強姦罪判處王文等被告,有期徒刑二至十五年不等。
周女父親接受內媒訪問時指,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女兒在被同學王×茜以輔導功課為由,帶至涉案卡拉OK。隨後遭他人以威逼手段,謊報年齡為異性陪酒伴唱。周父又稱,在接下來的九天時間裏,多名男子以灌酒等方式,強迫女兒與他們發生性關係。
周父得知女兒遭遇後,隨即到公安局報案。他稱女兒在事後身心受到極大的打擊,曾在醫院精神科住院治療。為免女兒再受刺激,目前將她帶到廣東居住。法院審理時指,多名被告明知周女未滿十四歲,仍然對其作出姦淫,行為已經構成強姦罪。更有被告幫助他人姦淫少女,屬強姦罪的共犯,因此判各人罪成。案中主犯王文被判囚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同案被告鄒忠及丁磊,分別被判囚八年及十年;其餘被告則判囚兩年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