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欲輕生婦殺病夫後跳水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內江市隆昌李姓女子,去年失業後不堪壓力欲輕生,擔心患有腦萎縮、生活不能自理的前夫陳某會對子女造成負擔,於是勒死對方,之後跳水自殺未遂。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判李女犯故意殺人罪成,獲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如實認罪獲囚11年

李某與陳某結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女兒表示,父親脾氣暴躁,常因生活瑣事與母親爭吵及打人,早前傷到頭部後患上腦萎縮、癲癇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全家生活依靠母親支撐。父母去年三月離婚後,母親仍繼續照顧父親,直至同年七月失業。

法院認為,李女作案時具焦慮情緒但無精神障礙,負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構成故意殺人罪。她在陳男反抗下將對方勒死,手段殘忍。李女明知他人報案仍留在現場,被捕時無抗拒行為,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行為,可視為自首,遂依法從輕處罰入獄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