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國書法家協會前副主席趙長青涉嫌受賄案,前日在山東德州法院以視像形式一審。案情指,趙在該協會任職十多年,受賄約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千八百萬港元),他當庭認罪。
檢方指控,趙長青自二○○六至二○一九年,先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批中國書協會員、當選中國書協理事、協調工程項目合作等事項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曾有人實名舉報他書法造詣一般,卻將自己包裝成一流書法家,堂而皇之賣字、辦書法展覽斂財,其對聯作品最高六萬元(約六萬八千港元)。
一九五三年出生的趙長青,曾在黑龍江工作,歷任團省委副書記、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兼省文聯黨組書記等職。趙○二年調任北京,歷任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主任,書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等職,前年六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