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押120日中信金控法務長獲賠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中信金控法務長鄧彥敦去年被指涉台灣紅火公司套利案,關押一百二十日後,獲台灣高等法院判無罪。鄧男早前向法院索償六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約十六萬港元),台高院近日按其關押時的年薪一千八百萬元(約四百八十萬港元)和精神傷害、名譽受損等,裁定補償四十八萬元(約十三萬港元)。

檢方早前向法院起訴時稱,時任中信金控法務長的鄧男涉及紅火案,造成中信銀行及股市投資人權益受損,遂決定對其提出起訴。惟高院認為無證據證明鄧男與紅火案有因果關係,遂改判無罪。檢方隨後提出起訴惟被駁回。

鄧男於今年二月向高院提出刑事補償,認為他被無辜關押,經台媒曝光後,導致他與妻兒的身心、名譽受到損害,以法定最高賠償金額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