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必破作考核 逼供交差釀冤獄

被指是內地遭羈押時間最長伸冤者的江西男子張玉環,近日終獲無罪開釋,受訪時揭出當年遭六日六夜嚴刑逼供的種種非人折磨,包括辦案人員放狼狗撕咬等恐怖經歷,令各界再次領略到內地司法之腐敗黑暗。

惟類似操作並非零星現象,而是廣見於諸多冤案中,原因是在過去很長一段時期,當局將限期破案、命案必破當作考核地方政法系統的標準,公安迫於壓力,不惜濫用私刑、屈打成招,不知釀成多少冤獄。

綜合張玉環獲釋後接受媒體採訪及早前遞交的申訴書等內容可見,辦案人員當年曾經不分晝夜對其進行持續審訊,吊打、蹲樁、電擊等手段都使用過,更有公安牽來狼狗瘋狂撕咬張玉環;此外,辦案人員還多次威脅抓捕張的家人,目的都是逼其承認殺人。在這種情況之下,張惟有胡編亂造一通,直至成為犯罪證據,在公檢法通力合作下完成死緩定罪,由此亦令真正的殺人兇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從而將法治的公平正義精神粗暴地踩在腳下。

不給吃喝 施以酷刑

正所謂,三木之下,何求不得。譬如河南商丘的趙作海冤案,辦案人員曾分班分組對其輪流審訊,時間持續長達三十幾日,不給吃不給喝不讓睡覺等等,以致趙作海九次被迫認罪,此後的漫長冤獄中再也不敢申訴。其他諸如往手指縫釘竹籤、坐老虎櫈、灌辣椒水這些內地影視劇中用來揭露當年「國民黨反動派」殘忍面目的種種酷刑,都被指出現在標榜依法治國的新中國下,一個個無辜者為了當局的「破案指標」而淪為受害者,寧不諷刺?

更荒唐的是,當年在「命案必破」的機制激勵下,各地公安機關還制訂了大案、刑案破案數量排名以及獎勵措施,一時之間,公安系統破案「神探」、「福爾摩斯」倍出,既可以加官晉爵,又可以獲得政府、媒體落力宣揚讚美,而政府本身亦贏得了懲治罪惡、捍衞法治的美譽。於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各種急功近利、違法取證辦案問題絡繹不絕湧現,伴隨而來的則是此起彼伏的呼冤叫屈之聲,近年一些已獲平反或正在東奔西走、爭取平反的冤假錯案,亦多是源於那段荒誕的歷史時期。

還需看到,這些四處呼冤的,乃至已獲平反的受害者,只是冤獄的極小部分,相信在這樣的司法體系之下,更多的冤案勢難被曝光,只怕有些蒙冤者早已在「事實基本清楚、證據基本充足」之下被合法執行死刑,能堅持幾十年如一日不懈伸冤的又有多少?更有像聶樹斌、呼格吉勒圖那樣的,平反卻人死不能復生,想要避免類似悲劇,必須徹底改革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