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公布偵破「Plus Token平台」網絡傳銷案,該案是公安機關偵破的首宗以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網絡傳銷案,逾二百萬人參與,層級關係多達三千多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四百億元人民幣(約四百四十八億港元)。
警方近日透露,去年初江蘇鹽城市警方發現陳×等人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平台,組織領導傳銷犯罪活動,遂立案偵查。在公安部經偵查局組織指導下,逐漸摸清該團夥的架構、人員層級和資金流轉情況。同年六月,公安部派員分赴瓦努阿圖、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地,抓捕藏匿境外的疑犯共二十七人。今年三月,再拘捕境內八十二名團夥骨幹成員。
警方發現,陳×等人前年五月已架設搭建「Plus Token平台」,並開發相關應用程序,從事互聯網傳銷。平台以區塊鏈技術為噱頭、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假借提供數字貨幣增值服務之名,承諾高額返利,吸引多人參加。
平台參與者需繳納價值五百美元(約三千九百港元)以上的數字貨幣作為「門檻費」,才可獲得會員資格,並獲得平台自創的「Plus幣」,並按照加入順序形成上下線和層級關係,多達三千多層。平台根據發展下線數量和投入資金數量,將成員分為會員、大戶、大咖、大神、創世五個等級,按等級高低發放相應數量的「Plus幣」作為獎勵。
為吸引更多人參與,該團夥僱外籍人士冒充平台始創人偽造成「國際平台」、「國外項目」背景,不定期組織會議、演唱會、旅遊等活動造勢,甚至不惜花費重金多次在境外召開千人規模推廣大會。吸引大量會員並收取數字貨幣,其中大部分數字貨幣被用於發放會員「拉人頭」獎勵,還有部分被變現用於陳某等人日常開銷和個人揮霍。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