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前書記趙正永 貪8.1億判死緩

因秦嶺違建別墅事件下台的陝西省前省委書記趙正永,因受賄罪成,昨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正永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有報道指,趙正永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受賄金額最高的官員,共計折合約七億二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八億一千萬港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於二○○三年至二○一八年間利用擔任陝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妻子等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其中二億九千萬多元(約三億三千萬港元)尚未實際取得,屬於犯罪未遂。

緩刑期滿將減為無期徒刑

法院認為,趙正永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數額巨大,犯罪情節嚴重,罪當判處死刑,鑑於其收受部分財物犯罪未遂,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均已查封、扣押、凍結在案,因此酌情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裁決又指,在其緩刑期滿將依法減為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

趙在陝西任內,爆出多宗特大貪腐案,包括千億礦權案和秦嶺違建別墅風波。其中千億礦權案是指陝西榆林凱奇萊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就一個估值一千億元(約一千一百一十三億港元)的礦權歸屬,控告西安地質礦產勘查開發院。該案審理十一年,原告一方二○一七年獲判勝訴,惟陝西當局被指拒不執行法庭判決。凱奇萊法定代表人趙發琦曾公開實名舉報趙正永干預千億礦權案。

至於秦嶺違建別墅案則指自二○○○年起十多年間,在西安秦嶺自然保護區內陸續有豪華別墅修建,即使經多次批示仍未見有效整改。直至二○一八年中央派出工作組作出專項整治,共清查出近一千一百九十四幢別墅屬違建,拆除一千一百八十五幢、沒收九幢;收回四千五百五十七畝國有土地、退還三千二百五十七畝集體土地。事件令陝西多名官員受查,去年一月,中紀委監委網站發布趙正永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