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酒駕警包庇 合夥踐踏公權力

河北保定一名官員酒駕兼逆行與另一輛私家車相撞,卻拒不接受酒精測試,態度囂張,到場警員更識趣地將其帶回交警隊,拖延良久依然不作酒測,包庇袒護之意溢於言表。被撞私家車車主不值對方徇私枉法、赤裸裸地合夥踐踏公權力之所為,拍攝多段視頻上網揭露醜行,引發輿論熱議。

事發於本月二十一日晚,被撞私家車當時正停在某處路口等紅燈,涉事官員酒後稀裏糊塗地駕車撞了上來。接報到場的交警見對方是當官的,頓時失掉原則立場,不僅對其拒絕酒測之舉未作深究,更以現場圍觀群眾太多、需疏導交通為由,表示帶回交警隊再作處理;誰知此後一拖就是兩個多小時,甚麼檢測工作也未做,擺明是在替肇事官員爭取時間讓酒精揮發,藉以逃避罪責,為此雙方更在受害車主面前公然上演公權力的媾合,可謂醜陋不堪。

無視禁令 以身試法

眾所周知,內地近年一直嚴打酒後駕車違法行為,尤其對於官員幹部等公職人員的查處力度更加嚴厲,動輒開除黨籍、公職,相關福利待遇統統被一抹光,嚴重的更需追究相關刑事責任,該坐牢的坐牢,該法辦的法辦。誰知在如此高壓態勢下,仍有官員幹部敢於無視禁令,以身試法,無非是仗着手中那點權力,想必這種官員平時亦沒少橫行霸道、大耍權力傲慢,且屢試不爽。

待輿論發酵多日後,保定市交警隊才發通報稱立案調查事件,惟對相關細節並無交代清楚,民眾更難信服。譬如對肇事官員的酒精測試究竟何時所做?這樣的測試效果又將如何影響最終的酒駕定性?而對於視頻中所說的交警曾放走肇事官員,既未抽血亦未錄口供,意圖讓對方免檢過關等指控是否屬實,警方又是何時對該官員採取控制措施,通報都未有提及,難免予人官官相護、公器私用之感。

類似情形過往並不鮮見,像甘肅隴西縣一名工商局幹部早前因醉駕撞死人,卻被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遲遲不予批捕,之後當地法院雖判以交通肇事罪,卻對其免予刑事處罰,縣檢察院更「擔憂」判刑會令其丟掉工作,令輿論嘩然。雲南寧蒗縣政府辦公室原主任酒駕致一死兩傷,並肇事逃逸,唆使親屬頂包,結果卻被免予刑責;接到群眾舉報後,省委巡視組煞有介事地啟動重審案情,誰知還是以「判三緩四」的結果收場,令人汗顏。

正如孟德斯鳩所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直到把權力用到極限方可休止。然而盧梭卻說,國家權力是公民讓渡其全部自然權利而獲得的,不是私有物品,更不能公然踐踏。作為代表人民專政的政府,到底有沒有能力解決這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