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一六年時,就讀大二的西西留意到教材《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將同性戀形容為「性愛方面的一種紊亂或性愛現象的倒錯」,於是多次聯繫出版社,希望對方修正。惟她發現該書二○一七年再版時,仍把同性戀列為「性心理障礙」,且保留「性傾向出現偏差」解釋為「不恰當或錯誤的性訊息」的說法。
同年七月,西西以該教材內容存在自相矛盾、誤導等明顯內容質量問題為由,向宿豫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出版社及銷售該書的電商平台。她指出,內地沒反歧視法或性傾向歧視相關的法例,只能以迂迴方式來起訴。案件經三次延期後終開庭審理,由於西西身在香港,只能交由代理律師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