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違規建別墅問題近年十分突出,尤其像早前的大規模秦嶺違建案,影響破壞俱深,惟此類歪風仍難全面煞停,可見打擊力度並不足夠。至於已清繳的違建別墅,後續處置亦不宜「一刀切」全部拆毀,相反可視違建程度作適當保留改造,以有效發揮其作用價值。
正如有人提議,有些違建別墅可視情形保留或改建,譬如時下水災氾濫,不少民眾流離失所,不如暫作安置災民之用。再如一些貧困山區小朋友連間像樣的學校亦沒有,當局何不將之改作校舍,連帶全家遷入使用,也可助他們早日脫貧。或是作為獎勵各行各業有功人員、獲嘉許的平民百姓,單是醫護抗疫便應表彰慰勞,讓他們入住度假也是美事。始終大規模的清拆工程也是一筆不小的花費和浪費,而且不環保,若能善加利用,豈非多全其美?
再說,違建別墅可謂無地無之,像廣東惠州羅浮山保護區內一幢佔地七百平方米的違建別墅,建成八年一直安然無恙,當地有關部門多次要求清拆,對方卻不予理會,直至近日才由多部門派員展開清拆工程。一個違章建築八年也拆不掉,是政府不作為還是遇到某種阻力?阻力又來自哪裏,為何違建業主可以無視政府監管執法?背後或有龐大的關係網、保護傘;國家公器在權勢面前竟如無牙老虎,難怪違建頻出,拆到手軟。
該保護區早前亦爆出同類問題,開山毀林數百畝而建的私人豪華會所給當地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破壞,涉事業主被指擁有全國政協委員及深圳某企業負責人等身份;最終雖被清拆,過程一樣阻力重重,一些行政部門至多就是罰點錢了事,明顯包庇。尤其時值中央對秦嶺別墅違建案嚴查的當口,類似問題卻在各地繼續湧現,可見業主往往甚具「能量」,不是背後的保護傘強大,就是將相關行政部門餵飽。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卻在赤裸裸的官商勾結之下一再被以各種方式侵佔破壞,愈是風景秀美之地、重要的自然保護區愈難幸免,削山毀林、圍田圈湖,只供自己享用,極盡折騰之能事,大好河山可謂千瘡百孔,乃至禍延子孫後代,不忍卒睹。當局必須對此施以更嚴厲懲罰,直到再也沒人敢幹出這種斷子絕孫之事。
伴隨着清查違建而來的,則是各地清拆別墅運動,對於破壞嚴重的違建理應毫不留情地清拆,以早日恢復生態環境。然而也需看到,不少違建別墅的破壞情況並非很嚴重,有些更屬證照齊全建築,只是在行政審批或前期規劃上存在某些違規或其他問題,已投資購房民眾也是間接受害者,一拆了之反而不能保障他們應有的權益,政府亦需擔起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