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日就一宗涉黑案件公開宣告,二十七名被告涉及二十五項罪名、九十宗筆違法犯罪事實,其中主犯萬操、胡長林多項罪名成立,被判死緩;另一主犯黃雲聲同樣多項罪名成立,則被判無期徒刑。這是由湖南省掃黑辦、省高級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的重大涉黑案件。
法院經連續七天審理查明,萬操、黃雲聲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在常德市組建黑社會組織「康氏集團」,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通過故意傷害、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枝等違法行為,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共造成四人重傷、十六人輕傷、兩人重度殘疾等嚴重後果。
該組織更利用常德市和新疆巴州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和縱容,通過強迫交易、騙取貸款、非法採礦、賭博、串通投標等違法活動,對區域內的沙石、礦產採挖,工程建設等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和壟斷,攫取巨額經濟利益。萬操還與他人共同實施故意殺人犯罪。
法院認為,萬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數罪並罰,決定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黃雲聲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胡長林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餘二十五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十九年不等。
另外,內地傳媒昨日引述廣東高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消息,被列為台灣十大通緝要犯首位、台灣黑幫前頭目黃建偉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一案,已於上月三十日在廣東高院二審宣判,法院駁回黃的上訴,維持死緩判決。該案是近年來廣東省首宗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案件。
案情指黃為台灣桃園某黑幫的前任幫主,身負至少兩宗命案被台灣當局通緝,在二○○二年潛逃至東莞後,從事非法暴力追債業務;其後涉及台灣黑幫頭目魏某被綁架後分屍烹煮案、多宗綁架台商案,其中一名李姓台商更被勒索一億元新台幣(約二千六百萬港元)贖金。黃等二十人於前年被捕,去年廣東珠海中院一審宣判,黃犯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決定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限制減刑。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