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上周五,上城區交警大隊警員陳賢執勤期間,發現一名交警駕駛電動車違例在電單車道上行走,於是把車攔下。他留意到司機年紀不輕,且佩戴二級警督警銜,便詢問其所屬部門。老翁支吾回答稱隸屬西湖警區,更報了一個不存在的中隊名稱;陳起疑下查看其身份,發現他的警號並不屬於杭州,於是通知指揮中心,並將老翁拘捕及帶往派出所。
經審訊後,老翁承認去年購買交警制服、二級警督警銜、頭盔、反光背心等九件警用裝備。他稱自從穿上警服後,駕車時就無人敢碰他撞他了。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認為穿警服在早晚交通繁忙時能任意通行,到市場買菜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