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象牙虎皮 青海兩犯遭重判

【本報綜合報道】青海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開庭審理一宗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馬姓、虎姓被告因犯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分別被判處十二年、十一年有期徒刑,罰款六十三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七十萬港元)、二十萬元(約二十二萬港元)。該案案值逾三百九十萬元(約四百三十七萬港元),為青海省歷年繳獲珍貴動物製品數量最多的單宗案件。

西寧海關緝私局副局長孫向東指,緝私部門去年為嚴厲打擊象牙等瀕危物種及其製品走私活動,展開有關情報線索調查,經數月偵查,發現一個以馬姓及虎姓男子為首的走私團夥,於同年三月六日立案偵辦。

西寧海關在拉薩、河南鄭州、廣西南寧海關及警方的配合下,拘捕馬、虎兩人,查獲一批象牙、穿山甲甲片、虎皮等瀕危物種製品。查明兩人在前年三月至去年三月間,走私象牙等珍貴動物製品至境內。

獵322野雀 廣西男被捕

另外,廣西梧州市森林公安局前日通報,近日破獲一宗涉野生動物案件,拘捕涉嫌非法狩獵、隱藏犯罪所得的高姓疑犯,在現場查獲三百二十二隻野生雀鳥。目前,高男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