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11個月大親女 父囚18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桃園楊梅區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因經濟問題心情不佳,把十一個月大的女兒當出氣袋,對其拳打腳踢,致女嬰顱內骨折、出血。女嬰的莊姓母親發現後將其送院搶救,但最終仍傷重不治。案件近日在桃園地院一審宣判,以家暴殺人罪,將林男判囚十八年。全案仍可上訴。

顱內骨折 心肝破裂

二十三歲的林男去年四月因女嬰哭鬧不止,令他情緒失控,多次拳打女兒的頭部和胸部。莊女聽聞女嬰的哭聲後,趕來察看,發現女兒已奄奄一息,送院搶救不治身亡。莊女事後向檢方謊稱,女兒從床上跌下撞到頭部所致;詎料醫生診斷發現女嬰的心臟、肝臟破裂,林男才承認曾拳打女嬰的身體四至七下。

法院認為,林男辯稱沒有殺人意圖,但對沒有反擊能力的女嬰,他的手段十分兇殘應該被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