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違私隱政策被罰4.5億 在法國上訴失敗

【本報綜合報道】法國去年初首度引用歐盟《通用資訊保護條例》新法,指網絡巨企Google的私隱政策違例,判罰五千萬歐元(約四億五千萬港元)。法國最高行政法院前日駁回Google上訴及維持原判,Google指會考慮修改收集用戶資料的做法。

法國資訊與自由全國委員會(CNIL)在原訴時指,Google的私隱條款不夠透明及清晰,令用戶難以理解,亦未有在投放個人化廣告前恰當地取得用戶同意。

法國最高行政法院指,Google在資料收集及使用目的說明不充分,因此駁回上訴。

法院續指,五千萬歐元的罰款雖對Google而言不算大數目,但已是同類案件中最大額的罰款。

Google發聲明回應,指公司會投放資源,協助用戶理解及選擇個人資料如何使用。聲明又指︰「此案並非關乎個人化廣告應否取得用戶同意,而是關乎取得同意的方式。聽取法院裁決後,我方會檢視可作出的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