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要每年徵32億 Google Fb 抗令

網絡巨擘透過新聞服務所賺取的廣告利潤豐厚,澳洲政府此前表明將就此向Google及Facebook(Fb)收取每年六億澳元(約三十二億港元)的費用,來與新聞業界分享收益。Google周日反駁有關收費是基於「無根據的主張」,表明拒絕;Fb亦表示失望,無意接受澳洲政府要求。

澳洲財政部長弗呂登貝格與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計劃建立一套方案,藉此要求科技巨企與澳洲媒體分享其廣告收益。據估計,Google與Fb一年需付高達六億澳元。

補貼傳媒 Google指高估收益

Google澳洲董事總經理席爾瓦(Mel Silva)周日回應指,Google透過澳洲新聞所得的經濟利益微乎其微,又批評澳媒在談判中向ACCC提供的利潤數字「不準確」。她指高質量的新聞內容確實有重大的社會價值,但也不能忽略「經濟」的重要性。

澳洲電視網絡Nine News早前曾指,Google的新聞收益佔其總收益百分之十。席爾瓦則反駁指,Google與新聞有關的收益僅得一千萬澳元(約五千二百六十四萬港元)。她指,Google搜尋器在二○一八年間,「免費」為新聞發布方帶來三十四億四千萬人次流量,又指Google服務實際上令澳媒賺回相當於二億一千八百萬澳元(約十一億五千萬港元)的收益。

新聞業嚴冬 工作機會銳減

在廣告收入日漸減少加上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令傳統新聞業者再度受重挫。有報道指出,澳洲已經有一百五十間新聞辦公室暫時或永久停業,自二○一四年起削減了超過百分之二十的工作機會。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