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視像庭審 3公安當保護傘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海南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日以遠程視訊庭審系統,對兩宗涉黑「保護傘」案件公開宣判,三名被告判囚七年至十九年不等。據通報,三名被告均曾在公安系統任職,卻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甚至徇私枉法,包庇黑社會組織首腦等。

其中一宗案件是五指山市公安局前副局長符×平受賄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賄廿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廿九萬港元);二○○六年六月擔任「6.5故意殺人案」專案組副組長時,未有對指使兇手殺人、協助兇手逃亡的黑社會組織首腦陳×光採取任何偵辦措施。法院遂判處符×平有期徒刑十三年,並罰款廿萬元(約廿二萬港元)。

另一宗案件是五指山市公安局刑警陳×雄、王×博受賄案。經法院審理查明,陳王兩人在「6.5故意殺人案」發生後,利用職務之便,故意包庇陳×光。陳×光是陳×雄胞弟,陳×雄在五指山市公安局任職,縱容弟弟建立黑社會組織。

另陳×雄又多次收受賄賂合計約一百九十萬元(約二百零九萬港元)。法院遂判處陳×雄有期徒刑十九年,罰款九十五萬元(約一百零四萬五千港元),另判王×博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