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為促進公眾美德,昨日起正式開始實施《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下稱條例),除對隨地吐痰、放狗不清理糞便等不文明行為處以罰款外,更嚴打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霸佔座位、景點塗鴉刻字等行為,除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更可被拘留十日。有網民稱之為最嚴條例。
條例全文共六章六十三條,內容確定文明行為的定義,並聚焦在公共領域的涉他行為,除針對公共衞生、公共場所秩序、交通出行、社區生活、旅遊、網絡電訊等領域的不文明行為提出重點治理要求外,同時納入一些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實施的疫情防控行為,例如患流感戴口罩、出外用餐使用公筷公匙等。條例除上述重點治理領域外,還包括文明觀賞、醫療秩序和綠色生活。
條例對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處罰的行為,作出了銜接性規定;例如放狗不清理糞便破壞市容環境衞生者,可依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罰款五十元(人民幣‧下同,約五十五港元);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排隊等候隊伍中吸煙者,可依據《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罰款五十元(約五十五港元)。
條例被指嚴打佔座及塗鴉等不文明行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霸佔他人座位者(包括一人佔多位及無坐票者佔用座位等),如情節較重,可罰款最高五百元(約五百五十港元),拘留十日。以刻畫、塗污或者其他方式損壞文物古蹟、旅遊設施者,情節嚴重者,處以五至十日拘留,罰款二百至五百元(約二百二十至五百五十港元)罰款。
據指,這次立法的特點共有三個,除引導公民崇德向善,促進社會發展進步外,條例亦充分考量到北京的政治定位、歷史傳統、人文背景、民俗風情等實際狀況,體現帶頭作用。最後是讓市民切實承擔責任、統一權責,把促進文明當成分內事。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