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交保台殺警案被告羈押

台灣鐵路殺警案鄭姓被告一審被嘉義地方法院裁定無罪,地方檢察署兩度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晚裁定,撤銷原定判決。嘉義地方法院昨日重新裁定,要求被告在廿四小時內繳交一百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二十五萬六千港元)保釋金,因被告家人無力交保釋金,被告已被羈押。(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