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20年收6.6億 中山高官囚8年半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紀檢監察》雜誌近日披露廣東省中山市人大常委會前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李偉健(正處級)貪污案的細節,指李涉及的腐敗案時間長達二十年,涉案人員超過二十人,涉案款物價值逾六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六億六千七百萬港元)、土地一百七十多畝。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受賄罪,一審判李偉健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款一百萬元(約一百一十一萬二千港元)。

兩房地產老闆頂證

案情指李在二○○一年起,先後擔任坦洲鎮黨委書記、中山市信訪局局長、中山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等職務,他利用影響力夥同他人通過製作虛假用地申請材料,違規取得坦洲鎮逾一百七十七畝土地使用權,並將土地倒賣,或收賄與他人合資興建廠房、市場等出租牟利。

兩名涉嫌向李行賄的房地產企業老闆已移居境外,經過調查人員要求,兩名老闆到境外指定的具有公證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對證言進行公證並寄給專案組,最終得以起訴李。李表示服從判決,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