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德清縣某企業,涉嫌違法使用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保溫材料,排出逾三千公斤一氟三氯甲烷。縣人民法院日前裁決,該企犯污染環境罪成,判罰款七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七十七萬港元),並追繳違法所得一百四十餘萬元(約一百五十五萬港元)。(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