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大型數碼平台Google及Facebook(Fb)透過新聞服務所賺取的廣告利潤豐厚,引起外界爭議。澳洲政府昨日宣布,Google及Fb將需為轉載的新聞,向新聞業界支付補償金。
澳洲財政部長弗呂登貝格指出,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去年七月已發表草案,要求數碼平台轉載新聞時,需向新聞業界補償合理廣告收益。他稱︰「我們很清要實施強制命令將是複雜的挑戰,很多國家曾經嘗試亦未能成功。我想我們能開創世界先例。」法國及西班牙均曾在國家提出有關要求,但始終未能令Google及Fb付款。
Google回應指,已與二十五家澳媒磋商補償金額,期望可在政府訂立的十一月限期前取共識。Fb澳紐管理總監伊斯頓回應時則稱︰「當我們努力趕及在限期前完成談判,政府的宣布令人失望。」又表示Fb因應疫情打擊,上月已宣布投資一億美元(約七億八千萬港元)於新聞業之上。
新冠肺炎疫情下,廣告需求下降、媒體收益減少,令澳洲多間報紙都「縮紙」以減省成本。而在澳洲網絡廣告業收益中,Google賺取其中47%,Fb佔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