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檢察長兩邊索賄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張曦,在查辦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的女婿、湖南張家界前副市長程丹峰受賄案時,「兩頭吃」收受賄賂,被湖南省攸縣人民法院一審判囚三年,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約二十二萬六千港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株洲蘆淞區檢察院二○一五年十一月對江西吉水縣一公司董事長廖慈祥,向程丹峰行賄一案立案偵查後,張利用當時擔任副檢察長分管反貪局的職權,收受廖的姊姊六十二萬元(約六十八萬三千港元)賄款,承諾關照廖某;及後,張曦多次違規安排廖慈祥與姊姊會面,且推薦律師給廖,後又收受律師十萬元(約十一萬三千港元)「回佣」。

去年六月,株洲市紀委監委宣布,張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至今年三月二十日,攸縣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據悉,張年僅二十八歲被破格提升為蘆淞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長,去年四月升任蘆淞區紀委副書記,惟任職兩個月便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