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拔呼吸器殺病漢 日女護成功翻案

日本滋賀縣一名女助護於被指在十七年前拔去一名七旬男病人的呼吸器,導致對方死亡,因謀殺罪成判囚十二年。女助護在二○一七年刑滿出獄後,入稟法院上訴要求推翻有罪判決,指當年在盤問警員脅迫下認罪。滋賀縣大津地方法院昨日裁定,男病人可能死於自然,宣布女助護上訴得直。

案發於二○○三年五月,現年四十歲的西山美香被指在滋賀縣東近江市的湖東紀念醫院內,拔去一名七十二歲男植物人的呼吸器,導致他缺氧死亡。西山美香被捕後曾承認殺人,但她其後改口,又指受到警員強迫而認罪。即使西山美香在聆訊期間多次否認控罪,但大津地方法院於二○○五年仍判她罪成入獄。

「有人利用她對調查人員好感」

西山美香的辯護律師在二○一二年曾要求重審,並引述醫生的意見指,即使拔掉病人的呼吸器三分鐘,亦不足以導致對方心跳停止,但大津地方法院駁回重審要求。西山美香於三年前刑滿出獄,同年十二月上訴至大阪高等法院,並以死者解剖的血液數據等作證據,指病人可能是心律不正導致自然死亡。大阪高等法院於去年三月接納上訴,發還大津地方法院重審。

大津地方法院法官大西直樹在重審中接納辯方的理據,裁定西山美香勝訴。判詞指,西山美香在調查時的供詞不可靠,關鍵陳述前後不一,並指有人利用她對調查人員的好感,強迫她作出與旁證相符的供詞。判詞亦指,時間無法倒流,但本案讓人思考日本的司法制度應如何運作。西山美香聞判後與六十九歲母親和支持者在法院外歡呼。控方可以在十四日內提出上訴,否則裁決正式有效。本報綜合報道